深圳2008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12.24日报名
(发布时间: 2007-12-24 11:35:30 来自:深圳人事考试网)

三、考试方式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信息.

(一)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,即参加全部(4个)科目考试的考生,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(4个)科目考试为合格;报考2科(免试2科)的考生,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(当年)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。     (二)“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”科目为主观题,在试卷上作答,考试时由考场给每位考生配发2张16开草稿纸,考后收回。其余3科为客观题,在答题卡上作答,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。     (三)考生应考时,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、计算器(无声、无编辑储存功能)。

四、其它事项

(一)收费:按省物价局规定,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。

(二)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。

(三)考前培训强化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,具体由深圳国际人才交流协会(天津大学深圳研究院)承办。电话:83254465 、 83233164 、 83233668 — 6809 、 6806。建议考生参加环球职业教育在线的网上辅导课程,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,联系电话:010-62126633。

(四)为了进一步加强考纪考风,遏制伪造、虚假学历泛滥的现象,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,大专以上学历必须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(深圳市学历验证地址: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6楼西文凭验证室);中专学历的必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复印件(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)在报名确认时到本中心审核发证窗口现场验证。

(五)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,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、弄虚作假的,一律不得推荐,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。对在报名、考试、领证中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、查实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第七条、第十五条规定处理。

(六)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者再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进行复审,复审合格的考生可不需前往市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。在考试前的7—15天内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http://www.testcenter.gov.cn,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,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(二证缺一不可)。否则,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
(七)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,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《监理工程师师执业资格证书》。领证时间、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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