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职考函〔2007〕18号
关于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县(市)、区职改办,市直有关单位:
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冀人考发〔2007〕49号)要求,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、地点及科目 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0日、11日举行,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。具体安排如下:
5月10日 09:00-11: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
14:00-17:00 建设工程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
5月11日 09:00-11: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
14:00-18: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
“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”科目为主观题,在试卷上答, 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、回收;其余3科为客观题,在答题卡上作答,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。
考生应试时可携带蓝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和计算器(无声、无存储功能)。
二、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
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,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(成绩可以连续滚动);报考两科(免试两科)的,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。